【政大之聲記者 曾詩涵、陳愉安、丘羨陶的專題報導、專題Leader楊凱傑】
台北市共享機車使用率達22.4%為全球之冠,有民衆反映餐飲業附近地區的機車停車位被共享機車佔用,進而壓縮附近住戶的私人機車停放空間。今年8月台北市交通局試辦「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專案計畫」,希望透過分流解決搶佔停車位問題,滿足共享與私有機車的停車需求。
在熱炒店等餐飲業密集的地區,民衆爲避免酒駕,會使用共享機車前往餐廳,再搭乘計程車離開。雖然有效防止酒後駕駛,卻造成大量共享機車被停放在長安東路、吉林路、林森北路等餐飲業集中的路段,引起附近居民不滿,認爲共享機車佔用過多停車格。根據《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》,共享機車業者需移置佔用停車格的共享機車。而以私人機車通勤的詹詠丞表示自己對相關規範不熟悉,也從來沒有通報過:「因為其實通報蠻浪費自己時間的,不如騎到別的地方去停車,然後再走回來。」他認為現有規範採取「先通報,後移置」,未能解決私人機車使用者當下的停車需求。而共享機車使用者朱則靈則認爲共享機車並非停車位不足的原因:「台北的共享機車有1.3萬輛,但機車總數就有95萬,可以看出共享機車根本不會是佔據停車格的多數。」他表示停車格規劃才是問題的根本,不應歸咎共享機車。
根據條例,民衆如目擊共享機車停超過3天或同一路段連續停放超過3輛或總數超過6輛共享機車,可以透過客服專線通報業者,通報後,業者須在4小時内移置車輛,否則將面臨7500到4萬5000元的罰款。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的發起人富錦里里長李煥中說,業者向他反應車輛移置的人力成本過高,且執行率不佳:「這個要求的話對他們來說其實負擔有一點大,第一個其實人不容易找,那第二部分的話,其實移置那個車輛的成本費用相當的高」李煥中強調人力調度上有其困難,使共享機車業者並不積極執行現有的移置規範。他建議業者可以與在地社區的機車行合作進行人力調度:「在地的社區直接就去調撥車輛,那這樣的話,一方面能夠節省成本也比較能夠快速。」
在現行條例成效不彰的情況下,8月起試辦「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專案計畫」在鼓勵民衆使用共享運輸的同時,也被視爲減少共享與私有機車停放衝突的解方。富錦街作爲試辦計劃的地區之一,里長李煥中表示,專案目前主要投放在住宅區,不過不排除後續階段在餐飲業林立、共享機車容易久停的區域設置專用停車格。目前台北市政府就共享機車營運,向業者收取每輛600元的使用權利金,部分會用來支付共享機車停車費用。而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正式上路後,權利金是否調漲以吸收成本,李煥中認爲,不宜增加權利金:「 收權利金基本上也算合理啦,但是這權利金如果收得太高的話,這種綠色運具去推動的政策的話,其實也不容易推動。」他表示如果加收權利金,業者可能將成本轉移到使用者身上,長遠而言不利於共享運輸的發展。
發展共享機車的本意在於鼓勵民衆減少添置私人機車。然而現況下共享機車數量持續增加,私人機車減少的幅度卻不顯著,導致私人和共享機車在部分停車需求較高的地區搶佔停車位。未來「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專案計畫」正式上路後,雖可分流共享機車與私人機車在熱門地區的停放,但仍需政府與業者協商修正現有相關規範,配置適當人力,改變「先通報,後移置」的策略,才能有效解決機車停放需求,平衡綠色共享運輸發展及私人機車停車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