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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專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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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3-22
◎路權團體於3月17日在全台各地舉行快閃抗議活動,希望退回修法。

◎路權團體於3月17日在全台各地舉行快閃抗議活動,希望退回修法。

◎時代力量主席王婉瑜在抗議現場為路權團體發聲。

◎時代力量主席王婉瑜在抗議現場為路權團體發聲。

◎路權團體於3月17日在全台各地舉行快閃抗議活動,希望退回修法。
◎時代力量主席王婉瑜在抗議現場為路權團體發聲。

【政大之聲記者張傳儀、吳若芑、楊凱傑的專題報導、專題Leader孔德皓】

  為了改善號稱行人地獄的台灣交通環境,交通部在去年6月推動交通違規記點制度,駕駛人如果危害行車秩序或交通安全將被記點,一年內記滿12點將吊扣駕照。不過此制度卻引發職業駕駛批評,認為記點影響工作權益,因此交通部在4日邀請民間團體召開「微罪與民眾檢舉不記點」說明會,希望促成各界共識,減少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項目。然而說明會後許多路權團體表示,取消微罪記點是台灣交通安全的「倒退路」。

  去年6月30日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新制開始實施,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從原本的46項新增至59項,包括人行道、路口、公車站、併排及騎樓停車等違規情形,若有以上違規情形,違者將被記1點,一年內點數達到12點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個月。新制上路後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明顯減少,但累計12點便吊扣駕照的規定,卻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,因此制度上路不久,職業駕駛便前往凱道抗議。交通委員會立法委員林沛祥認為,微罪的界定應該更明確,他說明:「同樣都是違停,你如何去斷論或如何去詮釋說所謂的微罪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?」而為了回應職業駕駛的訴求,行政院在7日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修正案,對於10類1200元以下罰鍰的交通違規項目,將不記點。

  去年上路的記點制度,造成部分職業駕駛不滿,認為記點制度影響他們的工作權益。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,司機違規有時並非自願,有可能因道路設計不完善,或乘客要求上下車地點導致違停,如果因此被記點而吊扣執照,對職業駕駛的工作權益顯然不公。他表示:「我們必須要強調一件事情,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,可是在往前走的這個道路上面,是不是在法規修正的時候,也要兼顧到其他族群的工作權利,還有他的生存方式。」他強調,政府修法時應考量實務層面運作,而非一昧制定嚴苛的法律,才能真正保障道路安全。

  另一方面,路權團體則認為當初推動記點制度是為了淘汰不適任的駕駛,因此反對微罪不記點。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發言人劉成謙表示,取消微罪記點可能會危害用路人的生命安全,「如果說為了他們的生計來去取消記點的話,就會放任這個違規常態化的情況,也包含說人車爭道等,在生計跟生命上面,應該是生命的價值比較珍貴。」在7日修正案通過後,許多路權團體批評交通部,表示微罪不記點是放任違規行為的做法。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認為,修法所稱的微罪,像是闖紅燈、逆向行駛、違反號誌等違規項目,反而經常造成重大事故,「如果今天他們取消了民眾檢舉,然後不能記點,那我們要減少之類的違規再犯,減少之類的駕駛,可能行政院警政署,他們要去改變現有的道路巡邏的配置。」他表示,針對取消的部分記點項目,政府應該要有其他規劃或措施。

  對於交通微罪記點的爭議,目前各界仍無法達成共識,但除了法規的制定,政府部門在道路設計的完善程度,才是影響用路人安全的主因。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說明:「我們公部門應該加快我們的腳步,落實到對基層道路的管理,尤其標誌標線號誌的設計,要更符合專業,更符合道路交通環境狀況的需求。」他強調落實道路設計的改善,才能促成台灣擺脫行人地獄的稱號。李威爾也認為道路安全不應該區分駕駛與行人,需要考量所有的用路人,設身處地且理性溝通,才能尋求社會共識的最大公因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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