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錄音室使用須考過各錄音室工程考始得借用
登記資料不完全者,將不予使用
若有錄製廣播劇等需求,可短暫使用錄音間,但若該時段已預約,預約者有優先使用權
錄音室僅開放政大之聲現任台胞、工作坊人員之名義借用
除電台節目以外,若借用錄音室為個人原因,且使用錄音室者中超過3位非台胞(含),需在使用錄音室前2日填寫錄音室申請表,並交給助教審核
未依規定借用並使用錄音室,設備管理組長獲知後將依情形暫停借用者借用權限三天至十天
如借用後並無使用錄音室,設備管理組長獲知後將依情形暫停借用者借用權限一天至七天
停權者若仍借用錄音室,或利用他人名義借用,違者獲知情形後取消其預約並額外停權七天
禁止代借錄音室給停權者,違者獲知情形後取消其預約並停權一個月
請勿在錄音室內飲食
進入錄音室請脫鞋或換上室內脫
為避免雜音,錄製時得關閉除濕機
錄製結束請將除濕機開啟
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拆換器材接線
使用錄音室完畢請檢查器材是否歸位
使用錄音室完畢請將個人物品帶走
使用錄音間完畢若未依規定場復,將停權一天至一個月(依情形判定)
台胞違反上述規範者扣5點
以上規定經由全台助理檢舉登記之後依規定扣點或停權
1. 進入政大之聲錄音室預約系統https://reurl.cc/NQeLDn
2. 選擇日期、錄音間及時段
*一個時段為1小時,如選取12:00即為12:00到13:00
3. 填寫借用資訊
*請務必完整填寫
4️. 確認信箱
5️. 取消預約 (在螢幕的右下角)
*如要修改預約,請先取消後重新預約
因錄音室會外借給非電台人員,相關規範也有公告官網
停權者公告會公布在政大之聲官網(政大之聲-網路資源-停權公告)